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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对信息化建设提出三大要求

发布时间:2022-04-13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其中对今年的信息化建设提出了三大要求。

  一是要实现软件正版化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知识产权保护、妨碍公平竞争和侵害消费者、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要建立大数据监管平台,探索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技术监测平台建设,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逐步提升侵权假冒违法线索发现、收集、甄别、处置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邮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农药、种子、兽药等主要农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广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移动执法查询系统,升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系统,实现案件在线办理。推进质检12365“执法管理”和“信息采集”系统全面上线应用。(农业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另一方面加强信用建设与联合奖惩。建设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统筹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与地方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优化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做好信用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联合奖惩信息、红黑名单信息公示工作。加强信用法律制度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域黑名单。(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加快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继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工商总局牵头负责)完善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归集机制。(质检总局负责)将打击侵权假冒作为互联网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营造依法办网、诚信用网的良好氛围。(国家网信办负责)推进农资领域、寄递行业、林木种苗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邮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